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等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全市药品经营使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全市48家药品零售企业、39家医疗机构,检查情况通告如下:
48家药品零售企业、39家医疗机构检查的综合评定结论均为符合要求。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检查企业(单位)名单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