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2-20 16:04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大 中 小

各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根据《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指南》《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金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贷款企业是出质专利权的权利人,专利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

3.通过银行或知识产权证券化方式贷款,且该笔贷款在2022年内按合同约定完成还本付息。

4.贷款放款前完成专利权质押登记。

二、申报材料

(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书(附件1)。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首次出质的发明专利需在质押通知书上标注,同时提供近期专利权登记簿副本。

(三)借款凭证、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凭证复印件。

(四)专利权借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有其他担保(反担保)方式的必须提供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合同复印件。

(五)专利权质押所占额度或比例的相关证明材料。

如贷款属于专利权与其他担保措施组合贷款的,由贷款银行提供专利权质押在贷款中所占额度或比例相关证明材料;专利权质押作为反担保措施的,由银行和担保机构提供专利权质押担保和反担保的额度或比例相关证明材料。

(六)专利权评估或价值分析协议、报告、发票复印件。

(七)企业符合国家企业划型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相关要求

各区市局要对申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辖区企业2022年度扶持资金的指导填报、申报受理、初审和汇总上报工作,待市级审核完成后根据要求指导企业在山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

请于2023年2月24日前将申报书、企业承诺书、贴息资金备案表纸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连同PDF扫描件、word版本报送至市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

 

联系人:谯愚;联系电话:6242967

邮  箱:zscqyck@yt.shandong.cn

 

附件:1.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金申报书

2.企业承诺书

2.2022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资金备案表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