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食品行政处罚案件公开曝光

日期:2021-06-01 09:54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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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芝罘区新海阳店销售不合格海虾案

2020年8月11日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与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位于芝罘区新海阳北街58号的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新海阳店进行食品抽检。2020年8月31日收到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报告,海虾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1月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其进行处罚。

烟台桐画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豆芽案

2020年9月22日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与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位于芝罘区大海阳路83-2号的烟台桐画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食品抽检。2020年10月20日收到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报告,绿豆芽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1月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给予处罚

徐某东销售经检验不合格海虾案

2020年8月11日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与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位于芝罘区新海阳北街58号的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新海阳店进行食品抽检。2020年8月31日收到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报告,海虾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批次海虾供货商系徐东。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依据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进行处罚。

王某修销售不合格豆芽案

2020年9月22日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与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位于芝罘区大海阳路83-2号的烟台桐画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食品抽检。2020年10月20日收到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报告,绿豆芽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批次绿豆芽供货商系王修。2020年12月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进行处罚。

陈某龙销售合格白菜案

2020年8月12日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与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位于芝罘区南大街126号负一层BF111的烟台优格优选百货经销有限公司进行食品抽检。2020年8月31日收到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报告,普通白菜(油菜)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批次普通白菜(油菜)供货商系陈龙。2020年12月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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