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消费者协会发布购买家用汽车消费提示

日期:2021-11-25 17:10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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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汽车消费的持续增长,各类车展的召开,汽车大规模普及每个家庭,消费者的购车、用车等各类消费纠纷也在不断的增长。为构建安心的汽车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烟台市消费者协会发布购买家用汽车消费提示。

一、选好汽车销售商

消费者在购车前,应多了解一些国家、部门关于汽车方面的规定,以避免出现消费者购买的车辆因不符合相关标准或规定而不能挂牌、上路等情况。消费者购车时应选择口碑好、技术成熟、售后服务网点多、信誉好、规模大的销售企业,以4s店优先,这样首先可以避免出现销售方与售后服务不一致,出现问题相互推诿,浪费消费者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二、认清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在此,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签订协议或者合同时,要注意区分“定金”和“订金”,同时要慎重签字,看好钱包。

三、签订好书面购车合同 

消费者在支付定金签订协议或者合同时,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要对协议或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内容进行详细阅读,做到大致了解和掌握。要填写清楚定金的数额,同时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如果购买的产品属于延迟交付,还应明确交付时间,防止一些不良商家无限期推脱,届时可凭协议或者合同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注意商家设定的服务费及保险费等条款是否存在消费陷阱。

四、理性消费,根据自身需求选车

消费者在购车时,应当按照自身的需要选择适合的车辆。一些厂商采取“饥饿营销手段”,通过加价提车、买车搭保险、买车搭装潢等经营策略,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商家无权强制消费者购买车辆保险、贷款购车、代办挂牌服务等。

五、保留好各类凭证、发票及维修记录

消费者购车后要保管好随车的各类凭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三包证书等,维修时要注意如需更换汽车配件,4s应事先征得消费者本人同意,并说明更换理由,查看更换配件的生产名称、地址、生产日期和外包装是否完整,维修完毕后向4s店索要发票和维修记录。

从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发布最新一期“汽车消费指数”来看,9月是传统汽车消费旺季。提醒广大汽车消费者合理选择车辆配置,妥善保管购车合同、付款记录等凭证,如果发现问题,可先与经营者沟通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应结合实际情况依法理性选择投诉,提起仲裁、起诉等维权途径,有理有据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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