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市场监管护佳节”活动

日期:2020-01-21 16:30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新闻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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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春节将至,烟台市市场监管局从即日起,在全市深入开展“市场监管护佳节”活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

  保障群众食品和用药安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以批发市场、大中型商超、年夜饭饭店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为重点,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抽查检查,严惩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两超一非”、“三无”、超过保质期食品、以及销售来源不明生鲜肉、食用油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依法从严从快处罚,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即依法采取下架、召回、查封扣押等措施。加强行刑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检查,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严格落实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和电梯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确保运行安全。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对特种设备进行自查维护、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

  强化工业品质量监管。突出企业和经营者主体责任,聚焦节日消费旺盛,涉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舆论关注的产品,尤其是对烟花爆竹、成品油、食品相关产品等产品,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依法严惩质量违法行为。

  加强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密切关注猪肉、鸡肉、蛋、奶、蔬菜等农副产品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积居奇、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客运、旅游、住宿餐饮、娱乐、停车收费、快递、网络购物等重点领域的价格监管,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严厉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加大对节日期间“保健”市场、互联网、医药等重点领域和行业仿冒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广告监测,从重从快查处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问题以及医疗、药品等重点领域的虚假违法广告。加强对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等计量器具的监管,加强定量包装食品净含量监管。加强检验检测市场监管,督促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做好突发应急事件技术保障工作。严厉打击消费欺诈、消费陷阱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强化消费纠纷调解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做好节日期间投诉举报受理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受理的申诉举报案件及时依法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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